关于二级学院受理校友捐赠的管理办法
第一条
为了加强对校友捐赠的统一管理,规范校友捐赠程序,提高校友捐赠的使用效益,根据国家有关捐赠的规定和《苏州科技学院校友联谊总会关于接受校友捐赠的暂行管理办法》及《苏州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筹资奖励暂行办法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
校友联谊总会及二级学院是接受校友捐赠的主体部门。二级学院在争取和办理接受捐赠时,必须与校友联谊总会联系,接受有关咨询与审核。
第三条
二级学院争取到的捐款,无论数额多少,无论是现金还是汇款,都须缴入苏州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帐 户,由基金会开具统一正式的捐款收据并签订捐赠协议。捐赠人单位享受国家有关捐款免税政策。
第四条
校友联谊总会将按照捐赠人的意愿使用捐款,如捐赠人的意愿是将捐款用于二级学院特定项目,二级学院须按照我校有关财务规定,办理经费使用手续。
第五条
二级学院在接受捐赠时,无论是捐款还是捐物,须填写捐赠表格(从校友总会网站下载),同时向校友总会和基金会各提交一份表格、存档。
第六条
有关校友捐款的其他规定,参阅《苏州科技学院校友联谊总会关于接受校友捐赠的暂行管理办法》。
第七条
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校友联谊总会、二级学院和捐赠人等各方协商处理。
第八条 捐款联系信息
苏州科技学院校友联谊总会
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新区科锐路1号
电话: 0512-69379143
传真: 0512-69379143
Email:xyh@mail.usts.edu.cn
第九条、捐赠账户信息
苏州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户 名:苏州科技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
帐 号:1102021119002152485
开 户 行:苏州市工行新区支行
联系电话:0512-69379142
邮箱:fzb@mail.usts.edu.cn
第十条
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苏州科技学院校友联谊总会校友捐赠表
捐赠人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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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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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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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简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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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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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校/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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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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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单位/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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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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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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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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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-mai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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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(款、物)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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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赠意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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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学院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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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友联谊
总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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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(盖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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